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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主农作物什么方法合理施氮

发表时间:2016-10-08 14:43:18点击:2185

来源:博普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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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目前产量水平下,华北平原和长江中下游平原水稻、小麦和玉米的平均适宜施氮量大约为N190~200kg/hm2、150~180kg/hm2和170~190kg/hm2。 在目前我国以小农户土地分散经营为主的情况下,我们首先推荐用土壤养分速测仪对区域平均测量适宜施氮量概念和做法,因为该方法能将绝大多数地块施氮量控制在合理范围。

      
    对上述三大粮食作物,以上考虑就可以在获得较高目标产量的同时,把环境污染降到较低限度。在蔬菜、果树、棉花、茶树、烟草等经济作特生产中,除要求有较高目标产量外,还对产品的品质有一定要求。合理施氮量确定必须达到所要求的品质指标,才能获得较好经济效益。但一般来说,这些经济作特合理施氮量也在较高产量施氮量范围内,对品质指标的要求,往往使施氮量低于较高产量施氮量。


    在以上分析中,没有考虑经过一季作物种植后,土壤氮素的变化情况。我们认为,在长期耕作田块,应该维持土壤氮素基本平衡。如果施氮不足导致土壤氮肥力下降,则后季需要补充土壤消耗氮素,而且很难实现持续稳定和较高的目标产量。如果施氮过量,则会导致土壤氮素累积和随后大量损失。因此,在长期耕作田块,合理施氮量应该是获得目标产量的同时,维持土壤氮素平衡。根据我们对肥料氮、土壤氮、作物吸氮三者关系的大量研究结果,在秸秆还田条件下,禾谷类作物的合理施氮量大致相当于作物地上部的氮素携出量。可以根据这个规律和以往本地区试验参数,很方便确定出获得一定目标产量时的合理施氮量。该方法花费较少、简便易行,值得大面积推广。


    化学氮肥合理施用还决定于有机肥施用和秸秆还田状况,以维持土壤作物体系中氮素投入和输出大致平衡。所以在决定化学氮肥施用量的同时,也应考虑有机肥和秸秆带入氮量,从总需氮量中扣除有机肥供氮量。合理施氮这就是上普遍采用的平衡计算法确定作物氮肥施用量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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